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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02 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间,普宁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8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没有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兽药、渔药等药物行为,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二、执法人员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养殖水产品无安全风险隐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2222366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 年 6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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