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市委农办、市财政局起草了《普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于2023年6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3年6月15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普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