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揭阳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农函〔2023〕228号)和普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普财农〔2023〕20号),下达我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22.29万元。根据下达的资金数和2022年各乡镇场街道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合计318456亩,确定补贴发放标准6.98元/亩,资金用于发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为尽快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根据各乡镇场街道上报的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按照6.98元/亩计算,将资金分解到有关乡镇场街道(详见附件)。实行“一卡(折)通”支付方式,由各乡镇场街道通过农商行种粮补贴专户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现将有关乡镇场街道的实际种粮农民补贴面积、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8日)。
附件:普宁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资金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