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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年普宁市动物标识供应商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08 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完善畜禽追溯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就2023年普宁市动物标识采购遴选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普宁市动物标识采购。

        二、采购物品及数量

        生猪耳标一批(具体数量以采购预算/中标单价确定),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为产品的制造商,具备真实、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3.生产系统应与农业农村部中央信息数据库相衔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需提供主要产品(猪耳标)两年内业绩证明(如合同发票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产品技术及报价要求

        1.耳标表面光洁,边缘光滑,色泽均匀,各部位规格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家畜耳标及固定器(NY 534-2002)、动物防疫耳标规范(NY/T 938-2005)、《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7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办牧〔2021〕3 号),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2.耳标必须安插于耳标固定板,按序号排列,使用方便,便于包装、携带。

        3.本项目报价范围包括货物及配套货物的检验包装、运输、税费以及质保期服务等全部费用。

        4.普宁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小组,经综合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详见附件:综合评审评标明细表。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单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密封,于2023年8月14日下午5时30分(邮寄的以收到登记时间为准)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663-2117468,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工业东村2号普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附件:综合评审评标明细表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

综合评审评标明细表

评分项目

评 分 标 准

投标报价

(30分)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合理的最低单价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值)。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部分

(35分)

1、提供激光打码生产线:激光打码生产线条数23条以上(含23条)得满分20分;16-22条生产线得15分,11-15条得10分,10条(含10条)以下得5分,以中国兽医网综合查询下载动物标识生产企业情况登记表的网上截图为准。

2、耳标检测报告:提供2023年度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出具的猪耳标耳标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2023年)的有一份得5分,满分5分,没有的,得0分;(满分5分)

3、配套产品检测报告:提供2023年的耳标钳质量检测报告和耳标针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的有一份得5分,满分10分,没有的,得0分;(满分10分)

技术部分

(35分)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优越的得15-20分,较好的得10-14分,一般的得5-9分;(满分20分)

1、项目实施方案全面优越的得11-15分,较好的得6-10分,一般的得1-5分;(满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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