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揭阳市2023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农函〔2023〕270号)和普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普财农〔2023〕27号),下达我市2023年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151万元。我局根据粮食生产区的乡镇街道农场水稻种植面积,结合各年度双季稻+冬种轮作情况,选择有关乡镇场街道开展双季稻+冬种轮作,根据下达的轮作任务面积10070亩和补助资金151万元计算,确定轮作补助标准为149.95元,并将轮作面积任务和补助资金安排到有关乡镇场街道(详见附件)。项目实施的有关乡镇场街道要优先选择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双季稻+冬种轮作。项目轮作过程中,按照轮作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拨到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
为尽快做好2023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保障粮食安全,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现将有关乡镇场街道的轮作试点面积、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轮作休耕试点任务面积和补助资金公示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