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侨镇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新兴村建设农贸市场”,由于项目用地为国有土地,无法按原计划实施。普侨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项目变更为“普侨镇新兴村光伏发电项目”,并就项目变更事项请示我局。我局组织有关股室人员对普侨镇申报变更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先征求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意见,再征求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意见,各部门对普侨镇新兴村项目变更均无不同意见。
经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同意普侨镇新兴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向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2235039。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