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普宁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普宁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现场勘查、评分、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
经普宁市人民政府同意,认定普宁市绿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普宁市陈十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家农业企业为2023年普宁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