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通过评定农产品安全风险等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分级动态监督管理,现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信息公示如下:
一、风险等级划定
重点监管:62个重点品种主体
一般监管:其他产品主体378个。
二、风险等级管理
对定为“重点监管”的生产主体,市、乡(镇)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对定为“一般监管”的生产主体,要根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定期开展监管监测。
附件:普宁市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管理名录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2日
备注:根据风险等级管理结果,市农业农村局每半年或一年对辖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实行风险等级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