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普宁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规范化发展,带动全市农民合作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普宁市立坤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普宁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的承接主体,制定了《2023年普宁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我局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组织评审组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并于2024年5月16日前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现将2023年普宁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电话咨询:0663-2235039,工作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2023年普宁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