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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普宁市2023年轮作休耕试点项目任务面积和补助资金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04 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完成好我市2023年轮作休耕试点区种植任务,根据我市2023年轮作休耕试点区的实际情况和规模种植户的轮作意愿,在保持全市轮作任务数不变的情况下,需对大坝镇、军埠镇、南溪镇、南径镇、梅塘镇的轮作休耕试点面积任务数进行调整。现对2023年试点区轮作休耕面积任务和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以便接下来顺利完成好轮作休耕项目实施。

        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6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2269985)。


        附件:《普宁市2023年轮作休耕试点项目任务面积和补助资金表》(调整后)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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