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普宁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工作,经9月25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同意,现将2024年普宁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入库计划(第三批)及调整、变更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向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663-2222142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