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0-28 15:5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共65万元,用于支持我市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分配方式按照提出项目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平均分配,每个农民合作社补助13万元。经各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场街道初审,我局审核后确定普宁市立坤农业专业合作社、普宁市康宝昇农业专业合作社、普宁市壮实农机专业合作社、普宁市嗨嗨梅农业专业合作社、普宁市龙辉青梅专业合作社5个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及揭阳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电话咨询:0663-2235039,工作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1028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