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的有关要求,流沙北街道等9个乡镇场街道已完成村庄分类调整村级申请、镇级审核工作,并经普宁市村庄分类评审会研究通过,现将普宁市村庄分类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表),公示期限从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为止,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径向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黄凯帆;
电话:0663-2217226;
传真:0663-2200365;
电子邮箱:pnnb2200365@163.com。
附件:普宁市村庄分类调整情况统计表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