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流沙东街道街道三宗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乡振局〔2021〕62号)和普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普宁市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操作指引》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变更内容进行公告。公示期限从2025年2月21日至2月27日为止,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径向普宁市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2299106;传真:0663-2200365;电子邮箱:ny2299106@163.com)
附件:普宁市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内容变更表
普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