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农场: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施药者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防止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夏季病虫害防控科学安全用药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植防〔2025〕24号)转发给予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