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我市制定《2023、2024年“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分配方案》,经市政府第十六届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2023、2024年“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向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电话:0663-2222142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