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2024〕726号)文件要求,下达普宁市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15万元,用于支持1个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1个省标杆家庭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粮油单产和生产经营等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补助标准为每个农民合作社10万元,每个家庭农场5万元。
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拟将普宁市立坤农业专业合作社、普宁市南径茂绿源家庭农场列为该批次资金扶持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电话咨询:0663-2235039,工作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