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普宁市农技宣传推广和特聘农技员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名称
普宁市农技宣传推广和特聘农技员服务项目
二、询价项目预算
人民币55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1、持续打造互联网+创新模式宣传推广农技服务;
2、特聘农技员宣传推广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互联网+创新模式宣传推广农技服务
(1)持续维护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内容持续更新,加强推广力度。
(2)运用新媒体手段对农业新技术进行直播培训。
2、特聘农技员宣传推广服务
(1)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农业新技术、新方式,指导农户使用数字化平台等新工具,对当地种养殖户开展新农人培训,宣传引导手机等电子设备成为新农具。
(2)特聘农技员通过在线或现场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
(3)特聘农技员下乡开展线下技术指导培训、组织现场观摩活动,为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4)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新农技知识指导,且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
(5)与基层农业示范主体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各示范主体的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6)推广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在服务日志中填报开展相关工作的图片、文字等。
(7)服从全市其他的农业总体规划安排;
(8)线下工作优先从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本地“农村乡土专家”中招募特聘农技员。
四、其他要求
1、报价人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报价人报价中的总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3、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前期项目交付并正常运行及完成后续服务。
4、服务对象地点:普宁市内。
5、验收要求: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承诺、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验收。
6、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2)款项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报价时间:报价人(供应商)需于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任务要求细化并将相关资料(报价单、营业执照等),一式一份送达普宁市农业农村局507室。项目联系人:赖怀烁。联系电话:0663-2235038。
附件:报价文件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