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普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迎接省、揭阳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考评、评估和法治政府督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法治委〔2021〕5号)文件要求,市司法局认真对照2021年度法治揭阳建设评估标准评分表以及负面清单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律师工作,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局把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作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持续深入推进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认真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围绕“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法律服务和《民法典》、禁毒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到镇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民法典等法治讲座43场次,参加人数约3900人;累计进村(社区)对村(居)干部民法典法律培训210场次,参加人数约 760人;进村(社区)对村(居)民群众开展民法典、禁毒法治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改革2300场次,参加人数约17000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000多人次,做到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享受身边的法律服务。
(二)引导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我局积极组织新时代实践法律服务志愿队、村(社区)顾问律师开展新时代实践法律服务志愿活动,每个月份活跃在乡镇、村(社区),围绕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禁毒、村级换届选举、基层依法治理等主题,与镇村干部群众面对面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和派出法治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质,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展现新时代普宁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研究制订《普宁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扩大学习教育、自查核查覆盖面,力求律所和律师及时发现自身问题,及时整改修正,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三)坚持应援尽援,优化法律援助方式,利用“12348”法律咨询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今年来共受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61件,其中法定辩护47件,刑事全覆盖辩护案件383件,刑事全覆盖法律帮助案件1321件;受理并回复12348公共法律平台网上工单25件,接待来访群众人396人次。
二、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我局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中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对于没有法律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在办证过程中没有违法增设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或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严格依照上级单位部署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推进“最多跑一次”便民措施,优化办证程序,承诺“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增至40项;坚持为民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上门公证,深受群众赞许,收到来自当事人的2面锦旗、1封感谢信。今年来共办结各类公证3003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2621件;涉外民事公证379件,国内经济公证3件。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我市没有发生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况。2021年,市司法局在审核(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严把法律关,重点审核(审查)五个方面,一是制定主体是否适格;二是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三是文件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制定程序是否完备;五是是否符合强制性规范要求,通过统一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具有合法性,可行性和全面性。
(二)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和报备工作。市司法局在审核(审查)规范性文件时,坚持调查研究,综合有关部门的意见,依据法律法规认真审核,使文件具有合法性,可行性和全面性,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同时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来市司法局共审核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4个,均按规定完成报备工作;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3个。
(三)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定化,在审查中认真把好主体关、合法关、程序关,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司法局认真做好普宁市政府、市府办、普宁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等部门交办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2021年来市司法局审核征求意见稿877件,均提出了相关法律意见。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8件,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的101件,加上2020年3件未审结的复议案件,今年共审结80件。2021年行政复议案件具体审理结果如下:驳回申请的11件,维持决定的34件,确认违法的3件,撤销决定的6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审理的25件,中止审理的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市认真落实行政应诉败诉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双报告”制度,2021年,我市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32件,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的27件,共同应诉的5件,加上2020年2件未审结的应诉案件,2021年行政应诉案件具体审理结果如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5件,撤销的5件,确认违法或无效2件,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1件,确认合法或有效2件,一审裁定的3件,一审调解的1件,未审结的15件。2021年,在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数量为1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3%。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2021年,市司法局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现有行政复议体制的基础上,统筹整合行政复议资源,完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和制度,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有效地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平台的使用工作,对于案件信息填报工作,做到“应填必填”、实时更新。五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作悬挂横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不断拓宽行政复议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2021年明确内部人员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办案机制;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人员名册情况管理;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帮助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水平,于2021年3月 18日起,分6期举办普宁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保障,落实办公场所、工作经费等;整改落实2020年度法治揭阳建设评估发现问题;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实现镇街综合执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化。
五、启动“八五”普法,多元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一)根据省文件要求及我市的实际,及时印发《2021年普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及主攻方向,促使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有章可循。积极做好我市“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得到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的充分肯定。
(二)切实做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相关工作,早动员早部署,及时下发《关于做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每个乡镇场街道按照所辖村(社区)总数不低于10%的要求进行培育、创建。在前期布置培育情况下,通过指导、了解确定了五镇五村作为申报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象,流沙东街道北山村、大坝镇白坑村、池尾街道新寮村、占陇镇定厝寮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服务做好今年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先后到洪阳镇北村、富袋村,军埠镇笔架山村,流沙东新坛村、华溪村,占陇镇占杨村,大南山灰寨村等指导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并赠送《普法教育读本——村(社区)“两委”换届专题》、《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读本。先后到普宁国际服装城指导开展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到永定驾校、广东乐尔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图展活动;到洪阳镇宝镜院村、大南山什石洋村、大坝镇白坑村指导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并赠送法律书籍;到普宁二小、普宁二中、普宁侨中、洪阳初级中学、中博职业技术学校等11所学校开设法治专题教育课,到梅林镇第一小学、下架山镇和寮小学等8所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图片展及赠书活动;派员参与政法委在兰花广场举行的便民惠民法律宣传活动,派员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4场次,派员到乡镇、党校开展专题辅导课18场次。围绕主题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宣传工作,分发宣传海报1200份,与总工会等单位到广达美佳乐联合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法律书籍500多份;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印制禁毒宣传海报4000份分发到各村居、学校张贴;与市关工委、科协等单位在兰花广场开展《民法典》入民心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活动纵深开展。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参考率为98.96%、优秀率达到99.48%。11月3日,市司法局与普宁市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共七十多名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11月30日,组织召开普宁市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移动普宁分公司3个单位均荣获普宁市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优秀等次。
六、推行“枫桥经验,深入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稳压器”作用。通过整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今年来,我市各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1169件,成功调处1164宗,调解成功率99.5%,没有发生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