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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28 16:31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及普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三转三再”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进展。市司法局认真对照2022年度法治揭阳建设评估标准评分表以及负面清单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律师工作,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局把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作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持续深入推进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认真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围绕“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法律服务和《民法典》、禁毒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村(社区)干部培训法律培训840多场次,法治宣传讲座365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服务12560多人次,做到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享受身边的法律服务。

  (二)引导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我局积极组织新时代实践法律服务志愿队、村(社区)顾问律师开展新时代实践法律服务志愿活动,每个月份活跃在乡镇、村(社区),围绕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禁毒、村级换届选举、基层依法治理等主题,与镇村干部群众面对面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和派出法治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质,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展现新时代普宁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22〕50号)文件要求,市司法局深入开展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专门成立了检查小组,对全市8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年度考核

  (三)坚持应援尽援,优化法律援助方式,利用“12348”法律咨询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今年来共受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20件,其中法定辩护47件,刑事全覆盖辩护案件391件,刑事全覆盖法律帮助案件1329件;受理并回复12348公共法律平台网上工单11件,接待来访群众416人次。

        二、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我局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中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对于没有法律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在办证过程中没有违法增设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或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严格依照上级单位部署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推进“最多跑一次”便民措施,优化办证程序,承诺“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增至40项;坚持为民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上门公证,深受群众赞许,收到来自当事人的2面锦旗、1封感谢信。今年来共办结各类公证1927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506件;涉外民事公证341件,国内经济公证1件。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我市没有发生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况。2022年,市司法局在审核(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严把法律关,重点审核(审查)五个方面,一是制定主体是否适格;二是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三是文件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制定程序是否完备;五是是否符合强制性规范要求,通过统一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具有合法性,可行性和全面性。

  (二)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和报备工作。市司法局在审核(审查)规范性文件时,坚持调查研究,综合有关部门的意见,依据法律法规认真审核,使文件具有合法性,可行性和全面性,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同时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来市司法局共审核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4个,均按规定完成报备工作;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5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出台《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普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普府办〔2022〕15号),加强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管理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定化,在审查中认真把好主体关、合法关、程序关,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司法局认真做好普宁市政府、市府办、普宁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等部门交办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2022年来市司法局审核征求意见稿770件,均提出了相关法律意见。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依托司法所开展行政复议宣传和咨询,方便群众了解行政复议申请流程,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的覆盖面;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来共审结行政复议申请144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普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立案前协调、审理中监督、纠错以及瑕疵治愈等措施,督促被申请人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行政复议案件占总结案数的24.3%,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22年市政府作为应诉机关的行政应诉案件12件,其中原告撤回起诉2件,驳回3件,撤销2件,未审结5件。通过行政案件审理,有效防止和纠正了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2022年明确内部人员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办案机制;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人员名册情况管理;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帮助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水平,2022年我局共举办6期普宁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考试1场次,累计报名人数504人/次,参考人数456人/次,通过人数367人,通过率80.5%。举办应用揭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培训班,推动我市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网上办理”和“执法在线智能化监督”,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保障,落实办公场所、工作经费等;整改落实2021年度法治揭阳建设评估发现问题;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实现镇街综合执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化。

        五、启动“八五”普法,多元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一)根据省文件要求及我市的实际,及时印发《2022年普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及主攻方向,促使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有章可循,建立完善各地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制度。

  (二)切实做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相关工作,早动员早部署,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通知要求选取对象进行申报,在前期布置培育情况下,通过征求市委农办、市民政局意见最终确定了后溪乡埔楼村、大坪镇善德村二个村作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象,最终二个村荣获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

  (三)市司法局根据上级普法部门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本股实际,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的出台、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推进,以及一些重要工作等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期间到党校及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题法治讲座16场次,开展送法进村居5场次,到学校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图片展15场次,及时印发“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宣传海报一批发放各地各单位,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先后到里湖池美村、梅塘镇田丰村、大坪镇大坪村、大坪镇善德村、后溪乡埔楼村指导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并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读本,到军埠镇第一小学、军新等14所小学开展法律进校园图展、赠书活动;围绕“4·15”国家安全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开展年度网上学法考试工作,参考率99.52% ,及格率 99.58%,优秀率98.38% ,平均分99.08。

    (四)制定并向各单位下发了《2022年普宁市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早动员早部署,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期间与市委国安办、宣传部、政法委、市公安局、总工会、中国移动普宁分公司、流沙北街道等单位在兰花广场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

    (五)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专题活动。市司法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普宁市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各地各单位,做到动员早部署快,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成效;期间组织人员到南溪镇篮兜小学、南溪小学、大南山街道灰寨小学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图展活动并赠送民法典等法律书籍;联合流沙东街道办事处到玉环社区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并向玉环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居民赠送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书籍;派员到南溪镇新桥村、北溪村村委会赠送民法典等法律书籍,系列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覆盖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普宁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遴选村居“法律明白人”,至目前遴选入册达2377人,已培训人员2126人,剩余的拟11月底前培训完毕,该项工作的落实,将进一步规范推进我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此项工作面广量大正有序推进中。

    (七)组织开展普宁市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期间以普法领导小组名义发出《普宁市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组建履职报告评议小组,并组织履职评议小组分别到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三家受评议单位实地考察检查听取汇报,因疫情原因评议报告会将择期举行。

         六、推行“枫桥经验,深入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稳压器”作用。通过整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今年来,我市各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787件,成功调处787宗,调解成功率100%,没有发生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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