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市“打造商贾名城、创新之城,建设粤东城市群新城市中心”的发展定位,履职尽责,以推进法治普宁建设为主线,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重点,扎实抓好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疫情期间,我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在做好本系统自身防控的基础上,结合疫情形势,对机关业务及时做出调整: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法治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助力我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调整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利用电话、微信群等非现场服务的方式,主动为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民营企业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共为8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9场次,助力民营企业依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坚持预防在前、调处在早、处置及时的工作要求,落实调解责任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通过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办结开展“最多跑一次”公证,不断规范执业行为,健全完善公证事项受理、审查、审核、出证、归档一条龙的制约机制,严把公证质量,确保公正、公平。
(三)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我局制定并印发《关于推进普宁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至各单位,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或依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执法职责;二是做好对试点乡镇街道的指导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市流沙东街道办事处和占陇镇人民政府作为揭阳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相关工作的试点单位,我局进一步强化部署落实,加强宣传指导,全力做好试点单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三是组织镇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为了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10月13日-14日,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共710人参加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上岗培训班,内容涵盖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六大领域涉镇街执法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确保能够接好权、用好权。
(四)优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点建好县、镇两级实体平台,实现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型窗口。
一是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建立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与办案机关、看守所工作衔接机制,保证值班律师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共受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032件,其中:指定辩护70件,刑事全覆盖辩护案件491件,刑事全覆盖法律帮助案件1471件;受理并解答12348公共法律平台网上工单39件,接待来访群众443人次。
二是推进公证制度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我局组织全体公证员参加广东省公证协会组织的2020年度公证业务线上培训,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来,共办结各类公证3216件。其中,国内经济、民事公证2806件,涉外民事公证410件。
三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质。我局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新时代实践法律服务志愿活动,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提前做好法律服务志愿活动计划,每月开展一场以上较有规模的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或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展现新时代普宁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整合律师资源,合理配置78名律师担任普宁市57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组织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开展服务,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今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到镇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民法典等法治讲座42场次,参加人数约3860人;累计进村(社区)对村(居)干部民法典法律培训160场次,参加人数约 610人;累计进村(社区)对村(居)民群众开展民法典宣传500场次,参加人数约13890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50人次,真正做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在审核(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坚持调查研究,综合有关部门的意见,严格把好法律关,依据法律法规认真审核,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同时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来我局共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都提出审查同意的意见,按规定完成报备工作。
(六)健全清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转发<揭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函>的函》,全面部署清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有序开展《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七)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我局认真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法治服务保障。今年来我局审核市政府交办的征求意见稿585件,都提出了相关法律意见。
(八)健全完善刑事执行体制。一是健全完善刑事执行体制。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执法观念,借社区矫正法通过颁布之际,我局上下迅速行动,开展系列《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印放《社区矫正法释义》50本,印发宣传海报140张,宣传册和折页7000册,分期分批组织社矫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组织社矫人员观看警示案例、各村(居)委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多措并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积极配合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和揭阳市司法局对司法所展开社区矫正督查工作,以督察促规范,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监管质量。我局现在管社区矫正人员612名,其中缓刑556人,假释35人,暂予监外执行21人,全部落实电子定位监控设备、一人一档。二是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我局主动与监所、镇、村及有关部门协调衔接,落实重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衔接畅通、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46人,全部落实安置帮教,实现“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工作目标。
(九)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遵循“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为, 综合执法队伍权力和责任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相关配套规定,形成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促进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我市共有54个执法主体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做好公示工作,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录入行政检查案件1663个,行政处罚案件2106个,行政强制案件105个,行政许可案件1766个。
(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认真履行职责,畅通复议渠道,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效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来,我市共收到以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申请48件,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的44件,共审结42件。
(十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为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响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共组织开展两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组织14个行政单位和25个乡镇街道参加,通过严把审核关、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实施行政执法考试工作。今年行政执法考试报名人数为685人,参考率97.66%,通过人数为524人,通过率为78.33%,目前全市持有效执法证人员共1043人。
(十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我局积极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整合司法所、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依托市、镇街、村(社区)综治中心,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目前全市共有镇、村(社区)、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604个,计有调解人员2136人。今年来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77宗,调解成功1672宗,调解成功率99.7%,有效地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十三)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查机制,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公正裁决,加大案件纠错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便民化和规范化水平。
(十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学考工作。全市参加考试31514人,及格率达到99.96%,优秀率达到99.4%,通过学法考试,促进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和法治水平的提高。二是组织公职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9月16日,市普法办组织我市普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2020年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视频活动;11月6日,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共70多人到市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五)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年,市普法办制定印发《2020年普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早对全市普法及检查验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使全市普法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我局紧紧围绕省级法治创建标准的工作目标,积极谋划,主动作为,至目前已创建完成574个村(社区),创建率达到100%。
二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8月25日下午,我局组织举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市人民法院、市税务局、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市供电局等4个被评议单位通过现场汇报、PPT演示、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汇报近年来普法工作履职情况。经过评议,上述四个单位均荣获普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优秀等次,有效促进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普法宣传进机关。我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到市委党校开展法治专题辅导课21场次。二是普法宣传进乡村。我局与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大南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到什石洋村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三是普法宣传进社区。我局与市委网信办、公安局、总工会、妇联等单位通过在广场摆摊的方式,在普宁万泰汇开展普宁市网络安全宣传系列活动,增强了市民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四是普法宣传进校园。我局印刷了60幅“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的全国青少年普法挂图,先后到梅峰中学、梅塘初级中学、梅塘远光小学以及普宁侨中、普宁三中、城东中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赠送各类法律书籍。五是普法宣传进企业。我局先后到广东佳隆食品有限公司、里湖镇来发果子厂、里湖伟创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赠送法律书籍活动。
(十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动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我局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通过组建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文明实践队伍,形成了一支由局机关、公证、律师、法援人员组成的有能力、敢担当的文明实践主力军,围绕民法典、防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禁毒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走进家庭、贴近群众,实现普法“零距离”服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推进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制度常态化。
(十七)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以述法述职促履职。市依法治市办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将大坝镇人民政府、池尾街道办事处列为我市重点试点单位,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普宁,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
(十八)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十九)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做好普宁市“十四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报告工作。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普宁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普府办函﹝2020﹞7号)从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问题入手,深入研究我市“十四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方面和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任务措施,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