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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司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2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普宁市司法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普宁市司法局网站

【监督渠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电话监督(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电话:0663-2222194)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级

二级

公开内容

责任股室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政工办

机构职能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指南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秘书股

公开目录

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规范性文件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成文时间、发布时间

法制股

办事指南

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

相关业务股室

业务工作

本机关相关业务工作动态

相关业务股室

工作动态

本机关重大会议、领导活动、业务工作等工作动态

相关业务股室

财政预决算

年度普宁市司法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秘书股

双公示

双公示目录

秘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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