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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普宁市司法局6名工作人员获评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0 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展现近年来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和精神风貌。近期,揭阳市司法局在全市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选出一批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前行。我市司法局共有6名工作人员获评揭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不凡的乐章,普普通通却闪闪发光。

  郑晓萍—普宁市流沙东司法所一级科员

  郑晓萍,自参加工作起,她就坚持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准确把握工作脉络,自觉接受锤炼,她深知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丝毫不敢怠慢,经常奋斗在一线,深入基层对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工作状况等近期动态进行摸底排查;在社矫对象遇到法律问题,积极主动介入,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在社矫对象遇到就业困难时,及时提供就业帮扶,助其寻找适合的工作岗位。另外,她还时常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活动中真切地体会到自身的价值和奉献的快乐,取得了良好的矫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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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丹丹—普宁市广太司法所一级科员

  苏丹丹,她在工作中,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深入研究《社区矫正法》等规定,规范管理档案,在学通弄懂悟透法条基础上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严谨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实地走访过程中,她不仅做到身入,还做到心入,注重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沟通,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及生活情况,适时开展心理疏导,用真情温暖感化。2023年2月19日下午,广太司法所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李某送来的一面印着“社区矫正伸援手,真情帮教暖人心”锦旗,对该所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充分肯定,也为广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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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奕鹏—普宁市司法局赤岗司法所一级科员

  温奕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司法局和赤岗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创新,勤勉履职,在实践中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能力、树立纯正作风,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向老同志请教工作注意事项,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虚心向其他同志请教学习,通过勤探讨、勤询问,吸取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来弥补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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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烁—普宁市下架山司法所一级科员

  林烁,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有关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摸索研究工作方式方法,具备良好素质和较强业务能力。2021年12月28日,下架山司法所接收一名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的独居社矫对象,林烁及时结合实际情况讨论制定矫正方案,联合下架山镇卫生院每月开展病情随访,加强与镇综治办、卫生院及村委会的信息交流,及时把控精神障碍社矫对象的身体、思想、生活状况,并做到在寒冷天气及时送上棉被及慰问品,在春节送上慰问金,有效保障了该精神障碍社矫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最终该社矫对象顺利期满解矫,为辖区的安全稳定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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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东圣—普宁市高埔司法所一级科员

  郑东圣,自2018年到普宁市司法局高埔镇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揭阳市司法局和普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市司法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就业帮扶,与市司法局挂点安置就业岗位(普宁市一马平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沟通交流,在为刑满释放对象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的同时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帮扶,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任职以来,实现了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没有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为维护辖区稳定打下扎实的基础,赢得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高埔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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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毓璇—普宁市司法局一级科员

  张毓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坚持以学习提升技能,常向有经验的基层干部学习,虚心请教,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摸索研究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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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评选既是鼓励更是鞭策,不仅充分彰显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精气神,极大提高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更激励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崇尚实干、勇于担当,努力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为平安普宁、法治普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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