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普宁市司法局 普宁市人民法院 普宁市公安局关于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普宁市司法局会同普宁市人民法院、普宁市公安局,通过公开选任、资格审查、座谈考察确定普宁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133名(随机抽选106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27名),现予以任前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发现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情况或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普宁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普宁市司法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若调查结果影响任职的,将取消拟担任我市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受理部门:普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邮寄地址:普宁市广达福盛东路司法局
联系电话:0663-2248148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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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