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8日为宪法宣传周,普宁市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宣传周主题为指引,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宪法精神、法治精神落地开花,真正融入民心,成为全民共同信仰,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一、开“宪”场活动
12月4日,市人大办、普法办、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统计局、总工会、普宁海关、国家统计局普宁调查队联合到市兰花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杨武,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钟思深等莅临现场并参加了此次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板等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反邪教、行政复议、国家安全法、统计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台前,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群众纷纷表示活动不仅学到了与宪法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加深了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强学法守法护法的意识。
二、设宪法讲座
市普法办、司法局派员到大南山街道、后溪乡、大池农场等地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设置题为“学习宪法,依靠宪法,做法律的忠实践行者”专题课程,持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增强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唱“宪”入人心
12月5日下午,省妇联、省司法厅组织的广东省“巾帼普法乡村行”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南径镇南径村文化广场举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司法局和农业农村局及市妇联等单位积极配合开展,活动内容包括朗诵、英歌、潮剧、舞蹈、歌曲和现场法律问答、咨询等,现场同时赠送法律书籍,群众热情高涨,踊跃参与活动。
四、营宪法氛围
宣传周期间,各地各单位分别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市普法办、司法局在普宁地标性建筑普宁广场(万泰汇)亮屏宣传,同时印发宣传标语在各乡镇街道农场悬挂;市融媒体中心在黄金时间段插播宪法宣传标语;市交通运输局依托客货运站场、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运输企业及办公场地等行业法治宣传阵地,将宣传活动融入行业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做到边执法边宣传、边服务边宣传,并借助明通公交运行线路等优势平台,在公交车身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浓烈宪法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