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证电子亮证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普宁市粤执法行政执法证电子亮证操作指引,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陆
登录「粤政易」APP,点击下方“工作台”进入“司法”应用页面,找到「揭阳粤执法」应用,点击进入首页。
二、亮证
点击粤执法首页下方「我的」进入页面,点击上方证件图标,即可打开电子执法证,电子执法证正面包括:个人头像、姓名、二维码、证件编号、所属执法主体等信息,电子执法证背面包括:国徽、证件名称、有效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