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普宁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使命担当,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审计力度,严格审计执法,发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现就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召开党组会和机关支部委员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要求,全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并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为主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做表率,通过党员干部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采取集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推动落实情况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工作遵循,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审计、依规审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多种形式自主学习,推动全局干部形成法治思维,推动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承担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做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认真抓好政治学习
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打造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坚持和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局党组研究制订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局机关党支部制订了《2022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9场次,支委会、支部大会开展集中学习20场次,开展党课活动4场次,廉政教育2场次。同时,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等平台以及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网络培训,扎实学习相关课程,进一步提升政治和业务水平。
(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决策,有效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共召开支部委员会18次,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支部上下联动,从严从实推进新时代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及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对照上级要求,制定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坚定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监督活动,做到有效推动全市审计事业发展,提高审计监督水平。
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制度规划,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制定整改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党委请示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工作,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进行培训和学习,并利用网络学习审计署专家开展的专题学习讲座,购置相关法律宣传材料,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等环节和机会,向被审计单位开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学习宣传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2022年度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根据上级要求,从2023年起,全省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将从原来的每年7月至次年6月调整为每年1月至12月,2022年上半年已完成审计项目13个,下半年单独制订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审计项目9个。
2022年,我局已出审计结论审计项目18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4211.57358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45.2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45.2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13个,移送处理事项18件,审计期间整改金额403.76万元。审计提出建议42条,提交审计信息24篇。
1、组织实施财政审计。按照省厅和揭阳市局部署安排,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局认真研究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审计力量实施普宁市2021年度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市本级部门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普宁市兴文中学2019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普宁市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6个审计项目。仍在组织实施市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普宁市大坪镇2021年度财政决算审计2个审计项目。
2、组织实施民生审计。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审计理念,围绕民生实事、难事、急事,促进更好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组织实施3个民生审计项目。其中市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4个,提出审计建议4条;市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情况审计项目,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5个,提出审计建议5条,移送其主管部门处理事项1件;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情况审计项目仍在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审计。组织对普宁市2021年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驻镇帮镇扶村实施、扶贫资产管理、美丽圩镇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6个方面。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4558.34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36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审计期间整改金额124.75万元。
4、组织实施公共投资审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实施2个审计项目。其中市占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审计项目,查出非金额计量问题10个,移送其主管部门处理事项1件;尚在组织实施普宁市区箱涵修复及清淤工程建设情况审计。
5、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上半年组织实施对中共麒麟镇委原书记、中共洪阳镇委书记、市统计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第一中学原校长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等5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4196.97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9个,提出审计建议21条,移送处理事项7件,审计期间整改金额272.59万元。下半年组织实施对中共普宁市委机编办主任、中共梅林镇党委书记及镇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等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2039609.72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0个,移送处理事项1件。仍在组织安排对普宁华侨医院原院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
6、组织实施政策跟踪审计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安排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客观反映政策落实的实际效果,促进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审计共查出涉企收费项目应免征而未免征金额45670元,部分单位落实减免租金政策不到位金额11618元等2个问题。
7、认真做好本级审计项目的整改监督工作。一是做好本级审计项目的整改监督工作。持续做好完善2022年本级审计整改台账的“挂销号”及收集整理整改材料的工作。制订出台《普宁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整改质效。截至2022年11月底,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共144项,移送主管单位、部门处理事项10宗。已落实整改98项,正在持续整改24项,未到整改期限共22项,整改率80.33%;统筹盘活(收回)资金3281.68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579.06万元,调账处理246.68万元。各相关部门、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订或修订制度10项。10月19日,局主要领导受普宁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普宁市人大常委会作《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是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对2020年1月后的23个审计项目查出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向尚未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发送《审计整改督促函》,促进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切实负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
8、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法规审理。一是组织人员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均已按要求修满40学分并通过考试。二是做好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并出具审理意见书。今年我局共召开审计项目审定会议11场,审定项目18个,出具审理意见书18份。三是积极做好普法工作。加强《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规划,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切实保障审计质量。
9、抽调人员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强化审计“一盘棋”。按照巡审联动的要求,深化开展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2022年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事项6件,抽调党员骨干6人次参与普宁市委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工作。今年来,我局坚决服从省审计厅、揭阳市审计局安排的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项目审计,抽调业务人员1人次参与审计署会同省审计厅开展税收审计项目,4人次参与揭阳市审计局对普宁市2021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来,我局基本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
一是大数据审计推进较为困难。新时代的发展对审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审计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审计要求。但因审计人员计算机知识和技能限制及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化水平,审计人员难以从中获取全面充分的审计证据,更无法精确估计审计存在的潜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重视不够,致使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需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进一步提高整改监督力度,狠抓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我局将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审计工作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立足审计政治属性,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揭阳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自觉将审计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当中。
2、立足审计主责主业,强化监督依法履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扣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省委“1+1+9”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制定并实施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公共投资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几类审计项目,做到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3、立足审计成果运用,强化整改提升质效。深化审计结果应用,注重综合分析研判,提升推动完善制度层面成果应用水平。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等贯通,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机制,为进一步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新路径。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按照“全面覆盖、全程监管、全域协同”的工作思路,强化审计整改督查长效机制。
4、立足大数据信息建设,强化审计人才培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重要要求,健全与大数据审计相适应的审计人才培养机制,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人才招考引进等多种方式,提升审计人员开展大数据审计能力。以年轻干部为重点,鼓励参加计算机审计初级、中级培训和考试,培养大数据审计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