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益安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7月18日收到你公司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广东益安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首次取得取水许可证,后因到期未及时延续,取水许可证被依法注销,按规定应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随后该公司重新提出取水许可,获得本机关准予行政许可;而后该公司因生产经营业务调整,申请撤回行政许可决定,获得本机关批准,现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其所提交材料符合法定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采用提水方式,在普宁市云落镇红光村1号取地下水,用于饮料制造业生产,取水地点位于厂区内(东经116°2′13.53″,北纬23°12′31.79″),年最大取水量1.78万m³(其中员工生活用水为2500m³,凉茶饮料生产用水为1600m³,纯净水生产用水为13700m³),日最大取水量49m³,相应取水流量0.0019m³/s。
二、生产产生的污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厂区。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理顺与水源地关系,不发生水事纠纷。
四、项目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水资源费由普宁市水利局执法大队负责征收。
五、本许可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六、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我局审批部门报送取水设施试运行情况等有关验收材料,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必须在本许可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普宁市水利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