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水取水许〔2023〕33号
普宁市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揭阳市万佳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水项目)
(项目代码:2212-445281-04-01-229667)
揭阳市万佳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你公司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核查验,揭阳市万佳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属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利用矿山开采产生的废弃石料、渣土以及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用砂石等材料。公司于2021年1月首次申领取水许可证,现因取水地点发生改变,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2023年9月,揭阳市万佳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梅州市华睿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取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其用地、原料来源渠道、环保等手续齐全。申请取地下水的理由为公司位于普侨镇南部工业园区(原三山),地理位置偏僻,水源缺乏,需打井取地下水用于作为生产用水,确保正常生产。其所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采用提水方式,在普宁市普侨镇南部工业园区(原三山)公司厂区内北侧取地下水,用于生产建筑用砂石等材料,取水地点位于厂区内(东经115°57′30″,北纬23°19′40″),年最大取水量1.76万m³,日最大取水量63.83m³,最大取水流量为0.002m³/s,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生产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无外排。
三、你公司应按照我局审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要求,落实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按规定在取水点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理顺与水源地关系,不发生水事纠纷。
四、项目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水资源费由普宁市水利局执法大队负责征收。
五、本项目取水许可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取水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六、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我局审批部门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等有关验收材料,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必须在本许可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普宁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