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水取水许〔2024〕4号
普宁市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普宁市云落古安水电站取水项目)
(项目代码:2001-445281-44-03-000048)
普宁市云落古安水电站:
本机关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你电站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普宁市云落古安水电站于1966年开工建设,1969年建成投产,电站设计水头4m。原申请发电年取水量为1040万m³,装机容量165KW。按照电站每秒钟用水量=N/H/K(立方米)的公式推算,电站年最大取水量为7488万m³,大于原申请的年最大取水量1040万m³,电站实际装机容量为165KW,2023年3月,电站因原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被依法注销(普水许决字【2023】第13号)。根据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站必须开展水资源论证并重新提出取水申请。2024年6月,普宁市云落古安水电站完成并提交《广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编制,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普宁市云落古安水电站采取引水方式,在普宁市云落镇古安村崩坎水坝后取地表水发电,电站设计水头4m,总装机容量165KW(1×125KW+1×40KW=165KW),年最大取水量7488万m³,日最大取水量44万m³,最大取水流量5.2m³/s。
二、你电站应按照本机关要求,落实取水区域水资源保护措施,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保障电站下游农业和河道生态用水需求,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源地政府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必须理顺与水源属地关系,确保用水安全,不发生水事纠纷。
三、你电站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我局报送取水许可证申领表、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等材料,申请验收核发取水许可证。
四、项目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水资源费由普宁市水利局执法大队负责征收。
五、本许可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取水许可证在完成取水设施补验收手续后核发。
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必须在本许可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普宁市水利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