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水水保〔2025〕3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普宁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为增强划定成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将划定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事项:《普宁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公示时间:共30天,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8日。
公示单位:普宁市水利局
公示期间,如对该成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普宁市水土保持站,联系电话:0663-2246096;邮箱:pnslstbc@163.com。
附件:普宁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普宁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