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普府办函〔2020〕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况
2019年,市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治理体制为目标,继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及业务股室的公开内容则由股室负责提供资料,对公开内容由分管领导审定,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增加公开内容,缩短内容更新时间。同时,强化责任落实,对在网站公布的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能公开的内容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更新的尽快予以更新,提高公开内容的时效性。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下属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内外、上下双重监督,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以及公开的程序和治理环节的规范性实施全面监督和检查,达到以公开调动工作积极性、以公开促进民主发展的效果。
(二)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水利部门的特点,坚持形式为内容服务的原则,丰富公开载体,充实公开内容。
一是政务公开栏方面。对外公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岗、机关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等;及时公开领导勤政廉政、年度局班子考核、人事任免、工资改革变动、机关财务开支、水利建设动态和捐款救助等情况。
二是微信公众号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对水利工作动态以及相关资讯进行发布,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信息报送工作方面。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全市水利政务信息,经常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水利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是其他宣传媒介方面。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水利建设动态。如在汛期,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度汛方面的报道;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防灾减灾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等水利民心工程也适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领会还不够到位,认识还有待再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个别股室不够重视;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完善工作细节,重点从以下3方面着手:
(一)继续深化新条例学习,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
继续深化新条例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二)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坚持“保密不公开”原则,对有关信息既不能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又不能以公开为由放松保密工作,努力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两者的关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