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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23 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持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迈向新的高度。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并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全面贯彻落实。我局以依法统计、依法行政为重点,持续强化法治意识,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积极构建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局务会等必学内容的重要议题,强调要将法治思想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以指导统计工作的实践。今年以来,组织了多次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广东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积极践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原则,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指导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各方面工作,履行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决策部署。局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要点之一,始终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步部署。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并坚持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意见征询和充分的酝酿等程序。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确保全局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四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务服务等监管事项。根据“三个最”要求,我局持续梳理和优化服务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和承诺办结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限。对于能通过网上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的申请材料,不要求申请人书面提交,以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性。

  2.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扎实搞好统计服务。一是坚持抓住月报关键节点,及时梳理上报监测预警信息,形成经济运行情况动态报告、经济运行分析等综合材料,为市委、市政府工作决策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撑。二是做好数据公开发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统计信息工作任务,大力推进主动公开,及时发布《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确保公众和相关方面能够获取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

  3.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我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坚决防范各级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做到靠前防范监管,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现象的发生。

  4.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市实际,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扎实推进专项纠治工作,制定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统计专业开展数据核查工作。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采取书面自查、现场核查等形式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企业营业收入、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等指标进行核查,共核查企业348家,其中自纠5家。通过核查相关资料,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对核查单位进行指导讲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5.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持续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工作,引导企业统计员树立依法诚信填报统计数据的意识,保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持续推进。二是结合统计部门实际,印发统计领域守信激励、执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三张清单”,进一步加强统计领域诚信建设,推动实现统计违法反面警示与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重,着力营造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有序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并印发《普宁市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计划全年抽取不少于20家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对辖区内企业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情况、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以及统计数据真实性等进行检查。今年8月启动执法检查工作,共计开展20家的执法检查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印发《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的常态化、制度化,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本年度对全市抽中的9家企业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并及时公示检查结果。三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为提升我局统计执法工作的技能和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骨干视频培训,从统计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的使用、执法技巧方面等进行培训,切实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部门文件、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处理和回应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加强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加强对政策性文件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统计工作透明度。

  (四)深化普法宣传,履行普法责任

  1.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党校。今年以来,在市委党校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进行授课,重点对《监督意见》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了统计监督在保障数据真实性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助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坚持与统计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各专业召开的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提升“四上”企业及其他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一是组织全市范围内的“四上”企业统计员参加统计业务培训班,今年以来,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对基层业务骨干和企业统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累计培训约35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统计业务能力,不断推动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召开专业培训会议,对镇街负责限额以上商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开展培训,累计参加培训约60多人次。

  3.增强法治信仰,全面提升宣传实效。一是紧扣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月20日,在普宁广场举办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近200余份。二是7月15日深入普宁国际商品城开展统计诚信普法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条幅,现场派发《统计法》《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折页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统计诚信相关知识,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统计的日常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

  4.结合统计执法检查,以执法促进普法。我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执法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积极向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增强了企业统计法治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坚决贯彻党的领导,我局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各个方面,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通过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和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制定印发《普宁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分管领导和综合法规股负责人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推动统计法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并将其贯彻落实工作纳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和业务培训的重要议程,局领导班子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力求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

  六、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社会公众对统计法治意识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有待提高,对统计数据的精确性要求认识不足,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基层基础还需要更加牢固,统计数据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统计普法宣传的形式单一,统计政策法规学习、普法宣传还存在一些盲区。三是对统计执法队伍的培训有待加强。

  (二)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理论素质。持续做好《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的再学习再贯彻,以提升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宏观决策。

  2.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在统计、法律等方面新知识、新制度、新方法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不断充实和加强统计执法力量。

  3.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统计执法检查职责,健全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进一步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统再上新台阶。做好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统计执法能力水平的提升。

  4.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统计诚信宣传教育。


                                     普宁市统计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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