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村庄绿化美化当前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党组织、各村(居)委会:
为扎实做好村庄绿化美化工作,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科学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做好村庄绿化美化当前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村庄绿化工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绿美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重要任务。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落实资金、人才、资源支持,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绿化建设。
二、全面摸底,系统谋划推进。
各村(居)要围绕省《广东省村庄绿化指引(试行)》,组织对辖区内村庄绿化增绿植绿需求开展全面摸底调查。一是摸清“五个一”植树需求。按照种下一片“桑梓林”(可以是村头和屋后山上种植的树、“喜事林”或“巾帼林”等)、打造一处公共休闲绿地、建设一条绿化景观路、培育一批庭院绿化示范点和一个景观生态林的要求,结合村庄实际,摸清植树的品种和数量(对村庄空间客观条件不能完全实现上述“五个一”落地的,可选择实现其中“四个一”或“三个一”)。二是摸清“四旁”“五边”植树需求。梳理村旁、水旁、路旁、屋旁“四旁”和山边、水边、路边、村边、景区边“五边”植树的品种和数量,落实苗木供应渠道和保障措施。同时根据摸查结果、村庄分类和发展规律,系统谋划推进村庄绿化工作,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和产业发展,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树种开展村庄绿化。
三、组织村庄绿化美化动员发动。
各村(居)要认真贯彻全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乡村绿化工作部署会暨全省村干部乡村绿化专题培训班精神,抓住春节重要传统节日,在节日期间(最迟在农历正月十五前),组织召开村情通报和村庄绿化美化动员会,邀请党员、乡贤和群众等参加,介绍本村情况和绿化美化的工作计划,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动员共建绿美家园。充分利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6·30”等活动,举办“我为家乡添片绿”“企业冠名林”等活动,动员企业、乡贤、侨胞等共建“桑梓林”、“喜事林”、“巾帼林”等主题林,积极引导企业、乡贤和村民通过捐资捐物等方式为村庄绿化美化准备苗木。
四、组织开展全民绿化美化活动。
各村(居)要抢抓春季植树黄金期,引导村民因地制宜种植生态效益好的乡土阔叶树种,多种群众喜爱的经济树种、珍贵树种等“摇钱树”,促进增绿又增收。要结合春节等节日到来的契机,组织引导村民植绿覆绿参与绿化工作。发动乡贤、企业家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树苗、认种林木等方式支持家乡绿化,全面营造全民人人支持村庄绿化,打造绿美乡村的良好氛围。
五、抓好村庄绿化美化长效管护。
坚持“三分种树,七分管护”,要将村庄范围内绿化项目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明确镇村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将绿化管护纳入行政村网格化管理,将绿化任务、管护责任细分到网格、责任到个人。注重统筹吸纳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保洁员、各类志愿者充实网格力量,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发动“四旁”“五边”周边农户主动认领管护任务。有条件的村庄,对村庄树木实施“一树一码”,纳入到数字乡村的建设内容。
村庄绿化美化要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五要五不要”:要正确选择土地绿化美化,不要占用耕地和有争议的土地;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要强行摊派和违背农民意愿搞绿化美化;要坚持久久为功绿化美化,不要追求“一夜成景”;要发动农民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绿化美化,不要政府大包大揽;要结合农村实际建设绿美板块,不要建设“高大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