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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5-18 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市5月15日市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南径镇“5·15 ”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迅速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行动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16日,各村(居)、各单位、各经营场所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切实增强高度的责任感,做好防火工作,提高场所抵御火灾能力,降低“小火亡人”的目的。现就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

按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揭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普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明确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镇党委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本次行动镇党政其他班子成员包单元,农村单元同志包村,村干部包角落、包地段、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包跟踪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分工明确、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镇按4个农村单元和居委进行网格划分,成立5个工作小组,由各单元长任组长,副单元长任副组长,各包村干部、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等为成员,对各自负责的网格内的重点区域、行业、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等经营场所开展深入细致的全面排查。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应适时(每季度至少一次)领导组织对包片单元辖区内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督促各村(居)落实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寓、网吧、及其他居住类场所辖区内“四加一”治理措施,此项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年度考核项目。

二、持续深入推进“四加一”措施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在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立即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四加一”措施,即:

(一)落实防盗网开设逃生口。防盗网应开设逃生口,且逃生口应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三层以下的宜配置逃生软梯。

(二)落实防火分隔。住宿场所应与其他功能场所应实施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通过砌实体砖墙、安装防火门等措施落实,且应设置独立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区域应独立设置。

(三)推广安装物联网系统。推广“三小”场所、出租屋及其他居住类场所安装物联网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简易消防灭火设施,鼓励居民住宅安装物联网独立式感烟报警器。

(四)配齐消防防毒面罩。“三小”场所、出租屋及其他居住类场所应根据场所常住人数按照1:1比例配备消防防毒面罩(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五)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地应针对开设逃生口、落实防火物理分隔、推广安装消防物联网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配备消防防毒面罩等四项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其降低亡人火灾风险的必要性和相关安装使用方法。

三、突出重点整治区域和范围

(一)各单元要结合“夜查”、“敲门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工作,发现重点火灾隐患部位,清理清查领域主要包括“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寓、网吧、服装加工、电气线路、电动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网批仓库、高层建筑、地下管线、有限空间、商业综合体及危险废物处置等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二)突出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高层住宅、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三)强化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大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力度,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落实重点时段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加强森林消防和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危化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对化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一企一策”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加快实施搬迁改造工程。加强矿山、工贸、油气管道、粉尘涉爆、钢铁煤气、城镇燃气、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机、学校实验室、资源回收站、砂石场、停车场、废弃厂房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五)其他行业清理整治。建筑施工、塑料、烟花爆竹、有限空间作业、道路交通(特别是校车)、排查山体滑坡和削坡建房隐患的排查整治。

四、加大安全宣传舆论力度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广播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众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对极少数弄虚作假甚至对抗整治的经营业主,我镇通过 “回头看”、突击检查等方式,督促其积极配合、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对抗检查的经营业主,联合执法队、派出所、工商、供水、供电等职能部门,采取停水停电、吊扣营业执照、查封取缔、传唤教育、治安拘留等措施,并通过舆论电视等形式予以曝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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