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架山镇关于成立普宁市下架山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36号)、《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市办电〔2021〕11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体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下架山镇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机构,名称为“下架山镇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