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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下架山镇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16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2022年下架山镇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揭阳市政府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部署和中共普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宁市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市农办〔2022〕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对粮食生产的工作部署,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生产责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2.6028万亩(约束性指标),大豆播种面积不低于0.0054万亩(约束性指标),粮食总产量不低于1.0606万吨(指导性指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不少于0.3992万亩。

三、重点工作

(一)坚决落实粮食生产任务。镇已将市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产量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到田,各村要确保任务落实到位。特别要抓住有利水情,努力增加水稻种植面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复耕后优先种植水稻。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鱼塘养鱼的,要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根据作物周期、生产现状及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明确时间表,签订承诺书。同时,要充分利用冬季有利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旱粮和冬种粮食生产,优化粮食生产结构,扩大生产面积。

(二)强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继续实施《普宁市关于农村耕地三年灭荒行动计划(2021一2023年)》,大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各村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在全面扫清连片15亩以上可复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的基础上,开展连片15亩以下撂荒耕地的核查和复耕复种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复耕任务。要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与土地流转、项目实施、招商引资等结合起来,调动农民复耕复种积极性,特别是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复耕撂荒耕地并流转种植粮食作物。对撂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要加强撂荒地内中小型水利、农机通道等设施建设,水利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业生产用水落实到田,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耕地利用动态监测监管。要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造成耕作条件破坏或耕地被动撂荒整改行动,摸清损毁情况和面积底数,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单位,到2022年底前,被动撂荒耕地要基本恢复排灌和农机作业条件。

(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解决“五小”水利设施损毁、年久失修,灌区斗渠、农渠等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不配套、水不能顺畅走完“最后一公里”流入田间地头等突出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全面建立完善建后管护制度,压实项目所在村委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责任,水利和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加强运行维护监督。建立农田用水、用电等协调机制,村要有专人负责农田机耕道路、农田排灌等设施管护,协调解决好因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新建和改建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造成农田机耕道路、排灌设施毁坏等问题,加强机井供配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探索启动“数字农田”试点,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高标准农田监测监管体系。优先落实粮食生产机械购机补贴,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提高水稻(旱粮)机械育秧、机插(种)率,加强丘陵地区小型农机具推广应用,逐步推进“机器换人”。支持新建粮食(稻谷)烘干设施(服务中心),着力补齐粮食烘干短板,优先协调解决粮食烘干库棚用地、用电等问题。开展农机手培训,推广适用机械,推进节粮减损。

(四)强化科技支撑和技术指导。围绕粮食增产稳产目标,抓住良种这个关键要素,及时发布一批高产、优质、抗逆、宜机作业的粮食作物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要加强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由农村科技特派员、科研人员、推广部门技术人员和产业体系专家组成的粮食生产技术服务队,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种各样的技术服务,多措并举把先进适用技术送到农民手上、落实到田间地头。

(五)创新生产服务方式。大力推进生产托管服务,积极培育各级服务组织,扩大生产托管服务覆盖范围,重点推进粮食作物集中连片托管、全程托管。整合资源项目,高质量建设“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粮食产业专业村镇或粮食产业园,打造优质稻米、甘薯和鲜食玉米优势片区。落实好土地流转奖补等扶持政策,支持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代耕代种、托管和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推进土地流转,解决农村承包地细碎化、流转难等问题,调动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生产。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中示范带头作用,支持返乡青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发展多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食生产龙头企业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建设,带动小农户参与并分享全产业链效益。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加强农资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资产品供需、市场价格变动、到县到村率等调度,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供应主渠道和保供稳价作用,稳定供应,防止价格过快上涨。建设覆盖“耕、种、管、收”全程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主产区线上农服“一键直达”、24小时全天候服务响应和2小时内农资农技送达。

(六)科学防灾减灾。要立足防大灾、抗大险,坚持防早、防小,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不利影响。要加强区域性、阶段性灾害预测预警,及早制订防灾减灾预案,做好物资和技术准备,指导农民落实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措施。科学调度,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用水。加强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红火蚁等农业重大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坚决遏制病虫害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轻病虫危害损失。加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力度,争取水稻种植保险全覆盖,分散农业经营风险。提高保险赔付效率,在索赔资料收集齐全的前提下,争取早、晚稻水稻保险赔付分别在8月底和12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实行党政同责,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粮食生产。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同为本辖区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粮食生产,及时解决重要问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落实粮食生产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必须抓,必须管。

()严格考核和督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对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两委”干部履行粮食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党政同责落地见效。将粮食生产任务、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完成情况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硬指标、硬任务。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三)强化政策支持。要认真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用电用水、粮食生产设施用地、扩大粮食生产保险覆盖面等支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粮食生产投入,有条件的可结合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和财力情况对复耕撂荒耕地及农田水利、粮食烘干等配套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重点支持粮食种植大户增加种植面积。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鼓励粮食企业加大收购力度,确保粮食增产后及时收购,不出现卖粮难问题。支持粮食生产和农业防灾减灾的各级财政资金,要加快拨付进度,严禁挤占挪用,激励补贴类资金要及时兑付到位。

(四)加强监测调度和宣传总结。加强农资供应、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和重大灾害、重大事件对粮食生产影响的监测调度,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重大情况加强请示报告。同时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农民多种粮食,营造重农抓粮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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