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深刻河南安阳厂房“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11月23日省、揭阳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镇安委办、消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特殊敏感性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普宁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我镇火灾防控工作走深走实走细。
二、盯紧重点场所,狠抓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一)工业园区隐患排查整治。“园八条”是整治村级工业园区的治本之策,也是当前的重点工作,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园八条”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七查”。一个园区一个园区、一条一条抓落实。重点查镇村级工业园是否有管理主体,确保有人管;是否将厂房、仓库转租、分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停产停用房、仓库是否安装电子门禁;动火作业是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刚性执行“三个一律”硬规定。对“厂中厂”问题,是否建立工作台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依法责令整改,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侥幸。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要立即针对同一时段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同层多单位生产储存的分租式厂房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逐家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个验收销账。生产车间、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或改建;建筑外墙门窗搭设防盗网窗的,一律立即拆除;在厂房、仓库违规住人的,一律立即迁出;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存在其他火灾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三)“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巩固前期我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成效,继续推动“四加一”(住宿场所与其他场所落实防火分隔、防盗网开设逃生口、安装物联网独立式烟感报警器、配备消防防毒面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措施,落实“四色”预警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化解“三合一”场所火灾风险。
(四)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要紧紧盯住各类批发市场、纺织工厂、布料市场、贸易园、电商产业园、粮食生产、仓储及粉尘涉爆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违规住人现象;是否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材料作为顶棚、隔断或内部装修装饰材料;是否使用可燃易燃保温材料设置冷库、冻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现象;住宿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网、栅栏、装饰条、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规范各类场所用火用电安全等源头治理措施。
(五)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务必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时刻不能放松。要立足“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发挥好护林员巡山、进山卡口、视频监测、卫星监测的人防技防作用,严禁火种上山;预置应急救援力量,发现火情靠前指挥、重兵扑救,实现打早打小;坚持“有火必查,纵火必究”,严厉惩处山火肇事者,并加大宣传曝光,形成震慑力。
三、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村(居)要强化日常检查巡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严肃工作纪律,树牢“隐患即事故”理念,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