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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镇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2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全镇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普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杜绝建筑施工作业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有效遏制较大伤亡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镇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开始至7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

二、 检查的内容

1、建设单位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施工监理、办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报批手续;

2、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3、机械设备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4、塔吊等起重设备是否有限位装置,是否带病运转,是否超负荷作业,是否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5、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6、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是否有防护设施;

7、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是否设置警戒标志;

8、是否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是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9、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接受教育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10、项目业主单位工程发包和监督管理情况。

11、参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

三、 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7月30日结束。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等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四、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等要充分认识当前我镇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明确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集中精力抓好本次整治工作,确保不走过场,抓出成效,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等负有建筑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按“属地管理、职能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镇农业农村办、执法办、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查,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遵章守法,杜绝违规违法行为。人社所要加强法律监督,认真排查各类建筑工程中劳动者工资、福利等发放是否正常,工伤赔偿是否依规依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有线广播、横幅标语等宣传媒介,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建筑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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