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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9 17: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普农〔2023〕88号)的文件要求,为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精准性、时效性,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现将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据实申报补贴面积

  各村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据实核定2023年农作物种植面积。根据揭市财农〔2023〕34号文的要求,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在承包耕地上种植予以补贴的农作物有粮食作物(水稻、玉米、薯类、大豆)、蔬菜(含菜用瓜)、花生、甘蔗;不予补贴的作物有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青梅、柑橘类、桑树、多年生中药材、花卉等多年生农作物及木本作物,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不予以补贴。请各村按照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核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造册(附件1)、公开公示(附件2,公示需7天)、面积审核汇总(附件3)和线上填报等申报工作。《广东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附件1)由农民如实申报,村审核。各村是此项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对每一个农户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认真落实公示制度

  要严格按照上级实行的公示要求,根据农户申报的耕地面积在附件2中进行登记,并在村委会进行公开公示7天,拍照存档。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折通”受理

  对新增种粮户需要办理“一折通”的农户应于2023年9月初前办妥“一折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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