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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镇开展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0-28 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任务的通知》的要求,从2024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镇开展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下架山镇居民和农村户籍居民(原则上应当以户口簿为准全户投保),在本镇暂住一年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即一、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二级肢体残疾人,一级视力残疾人),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400元)由市财政全额资助代缴,本市重点优抚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资助参保(代缴资金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市财政请拨)。

        三、缴费方式

        2025年度首次参保或需要进行参保信息变更的城乡居民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镇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手续,也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待医保经办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参保缴费。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线上可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粤医保”小程序进行缴费;线下可通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村(居)委会代征等方式进行缴费。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村(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解除全体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医保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使命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快速、高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要建立医保宣传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医保政策专项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角度把医保政策的优越性宣传到位,使参保人充分了解现行医保政策,增强全民参保意识,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将这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积极做好扩面征缴工作。

        各村(居)要认真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参保扩面征缴工作高效开展。要在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城乡居民参保。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多渠道、全方位为城乡居民参保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强化基金监督管理。

        医保基金是医保政策运行的生命线,也是人民群众的救命线。各村(居)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规范监管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坚决杜绝滞留、挪用资金现象,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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