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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零星审批报销办事指南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07 09:3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普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普医保【2013】1号)文件规定,参保人直接到市外住院,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的疾病诊断诊明书原件、收款收据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等资料(意外伤住院还须提供出入院病历,并如实填写《普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受伤承诺书》、生育住院还须提供计划生育准生证明),先到参保地村(居)委办理《普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住院审批表》(此表由行政村或居委会提供),经镇级人社所确认签章,市医保中心审批。报销款在报销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次月由镇级人社所发放给报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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