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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清理重复参保工作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10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清理重复参保工作的通知》(粤医保便函〔2022〕572号)工作要求,我局定于5月20日至6月30日前对全市跨制度或同险种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下称参保人)进行数据清理,一人只能保留一条参保数据或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允许一地或多地、同险种或跨制度重复参保。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医保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的参保情况,如有重复参保的人员,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或者前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重复参保关系。选择不在医疗救助身份认定地资助参保的人员,须做出主动放弃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格书面承诺,到认定地医保经办机构签署书面承诺书,并将书面承诺交当地经办机构留存备案。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将通过发送短信、邮寄信件、村(居)委通知等方式通知相关单位或参保人,参保人须在本公告发布或收到短信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选择,如仍未做出选择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参保人已缴纳医保费用,自待遇享受期(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医保为参保次月1日开始)生效后暂停重复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不能重复享受。

  附件:1、普宁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联系电话;

  2、粤医保查询重复参保操作流程。

  普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1:

普宁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联系电话

单 位

业务电话

单 位

业务电话

市医保中心

6186201(居民)
6186206(职工)

赤岗镇

2476129

流沙东街道

2838806

大坝镇

2661088

流沙西街道

2220422

燎原镇

2681669

流沙南街道

2172289

梅塘镇

2611148

流沙北街道

8370301

里湖镇

2783066

池尾街道

2288390

梅林镇

2745312

大南山镇

2496029

船埔镇

2732020

占陇镇

2339131

云落镇

2488001

军埠镇

2358369

高埔镇

2713859

下架山镇

2599966

大坪镇

2727223

南径镇

2551203

后溪乡

2722831

麒麟镇

2535838

大坪农场

2729039

洪阳镇

2861477

大池农场

2762298

广太镇

2428095

马鞍山农场

2718001

南溪镇

2516919

普侨镇

2761422

 

附件2:

粤医保查询重复参保操作流程

 

 

 

 

点击确认,待通过审核后即可停保,如不慎操作错误的,请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修改;无法使用智能终端线上操作停保的,请前往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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