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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普宁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22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的城乡居民朋友们:你们好!

  一份医保,一生安好!为了给您和您的家人一份健康保障,请积极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从2022年9月份持续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错过要等一年,请大家及时参保缴费。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均财政补助610元。

  二、参保对象。

  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各级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在本市暂住一年以上,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享受待遇。

  参保者可享受基本医保住院最高30万元支付限额待遇和大病保险住院最高25万元支付限额待遇,也可享受普通门诊最高400元支付限额待遇和52种门诊特定病种医疗报销待遇。同时符合政府规定的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对象)其合规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较重的,可享受医疗救助。

  四、参保流程。

  (一) 2023年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须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外来人员凭居住证在居住地)村(居)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

 (二)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税务”或“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自助办税终端、银行网点(农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粤省事”小程序等渠道进行缴费。也可通过村(居)、社区为单位集中缴费

 

 

普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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