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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新增普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0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公示一


关于对拟新增普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和普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202139号)文件精神,广东好万家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普宁斗文分店自愿向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成为普宁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经普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组资料审阅、现场核查后,初步认定该药店基本符合医疗保障定点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股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3-6186208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普宁市医疗保障局二楼206号。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公示二


关于对拟新增普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和普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202139号)文件精神,广东好万家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溪分店自愿向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成为普宁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经普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组资料审阅、现场核查后,初步认定该药店基本符合医疗保障定点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股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3-6186208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普宁市医疗保障局二楼206号。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公示三


关于对拟新增普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和普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202139号)文件精神,普宁烘晖药店自愿向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成为普宁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经普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组资料审阅、现场核查后,初步认定该药店基本符合医疗保障定点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股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3-6186208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普宁市医疗保障局二楼206号。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公示四


关于对拟新增普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和普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医保202139号)文件精神,广东德嵘大药房有限公司秀陇分店自愿向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成为普宁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经普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组资料审阅、现场核查后,初步认定该药店基本符合医疗保障定点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股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3-6186208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普宁市医疗保障局二楼206号。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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