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揭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普宁梅塘分店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通告
市民朋友:
根据《揭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有关规定,2024年9月4日零时起,我中心解除与揭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普宁梅塘分店签订的《揭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该药店不再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请市民朋友根据需要选择其他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服务。
特此通告。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