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根据《揭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有关规定,2025年1月16日零时起,我中心解除与揭阳市新汇康医药有限公司普宁里湖店签订的《揭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该药店不再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请市民朋友根据需要选择其他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服务。
特此通告。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