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实现脱贫攻坚战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和普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云落镇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普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农〔2020〕2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化农资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安全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云落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安全事件,增强农资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为重点地区,云落镇积极配合市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
(一)种子。配合市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监督抽查,以包装、标签、备案、档案等检查为重点,规范种子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重点查处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未按要求备案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配合市开展农药市场抽样检测,及时发现违规经营假劣农药的行为并依法查处,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售假劣农药行为,重点查处非法经营禁用农药行为,以及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肥料。重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等获得登记证肥料产品监督抽查,严格抽样方法和检验依据,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掺杂、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以及肥料假包装标签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兽药。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管,重点查处兽药标签违规产品、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产品、非法改变兽药标准的产品、非法添加隐性成份的兽药产品、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严厉打击违法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等行为。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配合市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现场检查工作,重点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农机。配合市开展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做好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配合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执法专项行动,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突出重点农资产品和重点领域,抓紧抓细抓实。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紧紧围绕农资监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质量抽检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厉查处。
(二)狠抓违法案件查处。配合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认真受理农资投诉举报,广开案源渠道,集中力量查处发现的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漏办。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同时更加重视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提供检验、鉴定等工作协助的,予以积极配合。
(三)加强农资宣传培训。配合市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加强服务指导和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维权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把优质放心农资、绿色防控技术和农业金融保险服务送到乡村。
(四)健全农资追溯体系。加强农药、兽药、种子经营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农药经营主体配合做好经营数据上传工作,推动农药可追溯信息对接。规范兽药经营主体配合做好追溯数据上传工作,有效提高经营主体追溯实施率。规范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标注,不断加大可追溯管理工作推动力度,尽快全面实现种子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动实现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充分发挥协会组织、新闻媒体和普通消费者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畅通“12345”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机制,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加快推进农资监管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管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强化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做好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的保障,监管执法各履其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程序、标准和任务要求。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在检测、巡查检查、监督抽查中发现假劣农资线索,要及时上报。
(三)强化绩效考核。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资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农资打假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助推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上报、信息公开等工作,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工作。
五、重点工作安排
(一)3—5月,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保春耕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农业领域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二)4—10月,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三)5—11月,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
(四)9—11月,配合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行动。
(六)4-10月,对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宣传,重点对《农药管理条例》改动和新增规定内容进行宣讲,充分利用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药经营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