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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落镇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02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的通知》和《普宁市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村(居)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促进我镇基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村(居)务公开要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的八项内容,重点突出财务和土地事项。

  (一)(居)务公开设施标准化。按照“普宁市农村党务村务公开栏指导模板样式”规定的建设标准,继续完善“一村一公开栏”,同时通过民主听证会、广播、“明白纸”、入户告知等形式公开,有条件的村(社区)还可以通过电子触摸屏、有线电视、手机信息等途径公开。

  (二)村(居)务公开内容规范化。凡本村(社区)内的重大事和村民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政务公开要逐项公开,财务往来要逐项逐笔据实公开(注明时间、项目、金额、经手人)。财务公开不应设置“其他支出”项目。

  (三)村(居)务公开时间经常化。村(居)务公开事项涉及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每年公布一次,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公布;涉及财务、集体经济、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事项的,每月公开一次,在次月10日前公布;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及时公布;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公布的,应当及时作出说明。村(居)务公开栏的公开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涉及财务、资产、资金的公开内容应当保留6个月以上。

  (四)村(居)务公开形式多样化。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除以公开栏、电子信息平台等基本形式公开外,还可以通过村(居)民会议、党员大会、广播、简报短信等方式公开。发挥报纸、电视、电台、微博、微信、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拓展村(居)务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覆盖面。

  (五)村(居)务公开地点公众化。公开栏应选择在村(社区)内公共场所设置,方便村(居)民观看。如选择在村(居)委会办公场所设置的,必须设置在办公场所外,不能搞封闭式公开。确保选址合理恰当,便民利民。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的核心是村(社区)。要紧紧以村(社区)为基础,层层落实,细化完善具体措施,制定标准,明确规范。

  (二)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在2015年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成果上,按照“五化”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创高标准、多类型的先进典型。相关部门将认真开展自査自纠、检査评估等工作。

  (三)考核验收。以“镇考核村”的方式,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评估,力争100%村(社区)达到村(居)务公开“五化”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居)务公开“五化”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活跃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研究分析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形势和发展要求,深入査找村(居)务公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推进工作,使村(居)务公开真正做到真公开。

  (二)做好协调指导。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相互联动。要适应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参与渠道,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使我镇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得到全面大幅度提升。

  (三)落实责任追究。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广东省违反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条例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村(居)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村(居)委会要责令其限期公开,并明确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村(居)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同时把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工作成效纳入驻村(社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巩固工作成果。要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健全村(居)务公开动态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扩大村(居)务公开范围的途径和方式,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巩固村(居)务公开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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