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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落镇开展民主评议第七届村委会及其成员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30 15: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准备工作,确保明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第七届村委会及其成员工作的通知》、《普宁市开展民主评议第七届村委会及其成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第七届村委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精神,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开展第七届村委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工作,确保明年全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

  了解和反映村民群众对村委会工作和对村委会成员在任期内的表现的评价,引导村委会成员增强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廉洁意识,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并为村民选择新一届村委会成员提供参考依据。

  三、时间要求

  各村(居)民主评议工作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

  四、工作内容

  (一)民主议的主持机构。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没有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由村党组织主持。

  (二)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村委会及其成员、集体经济未剥离的“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参照本方案同步进行)。

  (三)民主评议工作的主要形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结合问卷调查、群众访谈、随机暗访、接受质询等方式进行。

  (四)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本届任期的整体工作,主要包括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决议、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以及日常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工作成绩、服务群众、团结协作、公道廉洁等十个方面。

  (五)民主评议的等级。对村委会工作,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评定;对村委会成员和其他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六)民主评议的结果运用。民主评议的结果与各地组织开展的对村的巡视巡察工作成果相结合,与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相结合,与村委会成员的奖惩直接挂钩。对被评为满意的村委会、优秀等次的村委会成员,镇可以给予精神、物质上的鼓励和奖励。对被评为不满意的村委会,镇将上报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本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不能推荐为第八届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党组织候选人人选;本届任期内连续两次被评议为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其现任职务自行终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民主评议村委会及其成员工作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定工作步骤,是强化党的领导、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强化对村干部监督和促进廉洁自律工作的有效形式,是贯彻村民自治原则、落实村民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各村(居)要根据上级要求,具体抓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落实,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有组织、有秩序、有效率地开展。

  (二)严格程序,不走过场。民主评议不仅是对第七届村委会及其成员履职尽责的一次综合性评价,对选举产生第八届村委会成员也具有重要的引导警醒作用。因此,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村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按照程序严谨、严密组织民主评议,做到规定的内容不能缺、规定的步骤不能少、规定的程序不能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客观地反映民主评议的过程,切实保证民主评议的质量。

  (三)公正透明,监督有效。民主评议是一项开放性的工作,涉及村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过程中,既要注意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注意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还要充分发挥各类村级基层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的参与作用,特别要突出体现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整个民主评议工作公正、公平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及时通过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农村党风廉政信息等平台以及发放明白纸、宣传单等形式,公开和公示民主评议过程和结果,全程接受群众的监督,将阳光、透明、公开贯穿整个民主评议工作始终。

  各村(居)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情况及附表1、会议记录复印件和评议结果公示照片复印件及会议现场照片各一份,请于2020年10月26日前报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郑礼斌,联系电话:1354223****。

  附表:1、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2、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评分表(样式)

  3、村(居)委会成员民主评议评分表(样式)

 

 附表1

  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镇(乡、街道、农场 )         填报日期:

  村(社区)


  已完成民主评议的村(社区)个数


  民主评议满意的村(社区)有(     )及名称


  民主评议基本满意的村(社区)有(    )个    及名称


  民主评议不满意的村(社区)有(    )个   及名称


  民主评议不称职的村(居)委会成员

  村(社区)名称

  姓  名

  职  务

























  附表2

  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评分表(样式)(20  年  月  日)

  评分内容

  得分

  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方面(10分)


  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决议方面(10分)


  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农场) 开展工作方面

  (10分)


  日常工作态度方面(10分)


  工作方法方面(10分)


  办事效率方面(10分)


  工作成绩方面(10分)


  服务群众方面(10分)


  团结协作方面(10分)


  公道廉洁方面(10分)


  总得分(总分100分)


  说明:1.只填各单项得分的,由主持机构工作人员合计总得分;

  2.只填总得分的,该评分表有效;

  3.总得分高于80分的为满意等次、60分至80分的为基本满意等次、低于60分的为不满意等次;

  4.民主评议的等次按有效评分表的总得分合计的平均分评定。

 

 附表3

  村(居)委会成员民主评议评分表(样式)(20  年  月  日)

  测评对象姓名:                职务:

  评分内容

  得分

  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方面(10分)


  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决议方面(10分)


  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农场) 开展工作方面

  (10分)


  日常工作态度方面(10分)


  工作方法方面(10分)


  办事效率方面(10分)


  工作成绩方面(10分)


  服务群众方面(10分)


  团结协作方面(10分)


  公道廉洁方面(10分)


  总得分(总分100分)


  说明:1.只填各单项得分的,由主持机构工作人员合计总得分;

  2.只填总得分的,该评分表有效;

  3.总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5分至90分以下的为称职等次、60分至75分以下的为基本称职等次、低于60分的为不称职等次;

  4.民主评议的等次按有效评分表的总得分合计的平均分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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